智能问答 网站无障碍 适老版 中国政府网     黑龙江省政府     双鸭山市政府

首页>饶河政府网>饶河新闻>通知公告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
企业住所资源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的公告

来源: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07-24 15:15 责任录入:zdh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助力市场主体发展,经广泛征求我市各县、区政府意见,现将各县区政府企业住所资源面向社会公开,无偿提供给有需求的企业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信息本次提供无偿使用企业住所的房屋涉及集贤县、友谊县、饶河县及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具体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附件1查看。

二、申请使用条件

(一)申请主体须为在双鸭山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或要申请新设立的企业(二)申请使用房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房屋用途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三)企业需承诺合理使用房屋,承担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房屋。

三、申请流程

(一)提交申请。有意向的企业填写《企业入驻申请表》(附件2),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审核分配。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配方案。

(三)签订协议。审核通过后,企业与房屋所属县区政府或相关管理部门签订无偿使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四、咨询方式如需了解更多闲置房屋信息或咨询申请相关事宜,可联系对应县、区联系人。

热忱欢迎广大企业积极入驻,携手共创双鸭山发展新机遇!

附件1双鸭山市各县区政府企业住所无偿使用信息表

附件2企业入驻申请表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