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饶河县城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提前退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 16:57:00.0

县内相关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请县内各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将符合因病或非因工提前退休申报条件人员的档案和相关申报材料,于2023年4月20日前报送到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过期不予受理。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