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制定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的二次公告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9 时。
二、听证会地点:
饶河县发改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2018年1月1日施行的《黑龙江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发改委2022年1月12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燃气价格管理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双鸭山市发改委2022年9月14日印发的《双鸭山市天然气非居民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并参照周边市、县的价格,拟将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在180立方米(含)以下,价格为4.8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180-240(含)之间,价格为5.8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年用气量在240立方米以上,价格为7.2元/立方米。以年度用气量为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二)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上下游联动机制:6.5元/立方米。
(三)管道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将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与燃气经营企业的购气结算价格联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随着上游燃气价格涨跌同方向调整,联动仅适用于上游价格调整造成的成本变化。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20人):
(一)消费者参加人(14人):
李春萍 团山社区书记 张英 沿江社区书记
陈锁成 荣久社区书记 王梅 欣民社区书记
王丽苹 欣民社区 孙振宁 欣民社区 李晓红 沿江社区
耿惠 沿江社区 刘大全 荣久社区 方兰 荣久社区
李殿龙 荣久社区 张文波 团山社区 吕健 团山社区
谢广发 团山社区
(二)经营者参加人(1人):
魏继革 饶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三)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参加人(5人):
付娣娜 (县人大代表)、马淑敏 (县政协委员)
姜学刚(县住建局) 许军(驻财政纪检监察组)
董作涛 黑龙江富强会计师事务所
五、听证人名单(3人)
刘长江 张雅波 张秀花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