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黑龙江省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黑农厅函[2022]1302号)、《关于防范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弄虚作假问题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544号)和《饶河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由聘请的第三方一米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进行全程监管及验收,经市农业农村局核查合格后,现将2022年补助对象和补助面积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饶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
注意事项: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电话:0469-5623576
受理邮箱:RHXJGZ@163.com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