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项目名称:饶河县西丰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红旗岭农场B-01~05、B-2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规划审批时间:2022年10月(饶政函[2022]169号文件批复)
根据有关规定,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对《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西丰污水处理项目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共30天。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11月8日前来电或书面反馈。
主要内容:
一、饶河县西丰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内容:
地块位于饶河县西丰镇西丰村东南侧,用地编号XF-WS-01,用地性质为排水用地,规划用地面积0.1421公顷,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容积率小于等于0.5,建筑限高15米,绿地率大于等于30%。XF-WS-01地块建筑沿各边用地退让距离2米。
二、红旗岭农场B-01~05、B-2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内容:
1、规划调整用地范围内包含新增一条规划道路用地,道路等级为支路,道路红线为12m。调整后新增道路用地面积为0.26公顷。
2、原规划的B-0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公共工程用地(U1),并根据实际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规模要求,将其位置调整至原用地位置的南侧。相关控制指标不变,面积由0.50公顷增加为0.25公顷。
3、原规划的B-02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防护绿地(G2),相关控制指标不变,面积由2.29公顷减少为1.75公顷。
4、原规划的B-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面积为2.09公顷,规划调整取消其居住用地性质,将用地切分后分别调整为工业用地、普通仓储用地、防护绿地以及道路用地,调整后的B-03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仓储用地,用地面积为0.75公顷,容积率不得小于0.6,建筑密度不得小于30%,绿地率不得大于20%,建筑退让线退周边地块5m和6m,其中用地靠近越岭路一侧,建筑退让线为6m。
5、原规划的B-04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商业金融用地(C5),相关控制指标不变,面积由1.20公顷减少为0.98公顷。
6、原规划的B-05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公共绿地(G1),相关控制指标不变,由于新增规划道路连接至越岭路,将用地切分为两部分,右侧用地沿用B-05地块编号,左侧部分为采用新增用地编号为B-28。面积由0.34公顷(上版规划B-05地块用地面积数值有误,标注为0.65,实际测量为0.34)减少为0.33公顷。
7、原规划的B-26地块,用地性质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相关控制指标不变,面积由2.29公顷增加为3.79公顷。
8、规划新增的B-2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为原B-03居住用地南侧部分,调整后的该地块用地面积为0.60公顷,绿地率不得不小于80%。
9、规划新增B-28编号地块为原B-05地块被规划新增道路切分后左侧部分,进行地块的重新编号,用地性质保持不变,其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为0.05公顷,相关控制指标不变。本区域规划调整后,总体绿地面积没有减少且略有增加。
联系地址:饶河县自然资源局(饶河县中央南路3号)
邮编:155700
联系电话:04696151151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