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邵文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11:40:46.0

饶政干字〔2021〕3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邵文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饶组干〔2021〕41号文件通知,经饶河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邵文昌同志任县胜利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孙先锋同志任县红旗岭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孟庆海同志任县红卫社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提正科级);

盛雪松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营洲同志任县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胡占彬同志任县财政核审中心主任;

杨晓华同志任县产权交易中心主任;

王维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李广华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提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芳祺同志任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提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蓓蓓同志任县水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提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孟庆海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盛雪松同志县财政核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晓华同志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水冰同志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葛欣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杨洪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赵春杰同志县公安局法制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峰同志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