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饶河县人民医院新建高标准独立核酸检测实验室正式投入使用,日检测能力可达500人份以上,实现当日采样、当日检测、当日出具检验报告,保障我县实现应检尽检、需检尽检、愿检尽检。
按照国家《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试行)》《医学检验实验室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新建总面积130平方米、总容积82立方米的核酸检测实验室,购置了国内先进的实时荧光定量PCR系统、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双人生物安全柜、大容量高速冷冻离心机等仪器设备。现有实验室设置试剂准备区、样本准备区、扩增区、扩增产物分析区四个工作区,达到了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可实现采样后快速检测报告,已具备较强的应急检测能力及技术储备,足以满足新冠病毒检测需求及社会复工复产复课体检的需求。
核酸检测事宜如下:
一、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收费管理的通知》(双医卫联发[2020]2号)规定:
核酸检测费197.40元。
血清抗体检测费120元。
二、标本采集地点及检测时间:
标本采集室地点:县人民医院核酸标本采集室
标本采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周六、周日8:30-11:30
三、报告出具时间及发放地点:
报告出具时间:24小时内出具检验报告,特殊情况除外。
报告发放地点:
1.门诊病人:门诊检验报告发放处
2.体检单位:体检科
3.外来返饶人员:发热门诊
四、标本采集流程:
1.门诊就诊全部实行预约挂号。
2.门诊就诊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饶河县人民医院门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挂号开单缴费→核酸标本采集室采集标本(鼻咽拭子)。
3.急诊就诊患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饶河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挂号开单缴费→核酸标本采集室采集标本(鼻咽拭子)。
4.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入院前检测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门诊挂号→就诊科室开单缴费→核酸标本采集室采集标本(鼻咽拭子)。
5.单位体检检测者→负责人到医院体检科办理相关手续→由体检科负责组织好采集标本事宜。
6.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按照医院常规检验流程进行。
五、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检测者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2.要保持人际1米以上距离,勿拥挤。
3.避免在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以免引起呕吐。
4.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5.采样前,请用清水漱口。
6.采样时,将口罩取下折叠封装在塑料袋里放入口袋中。
7.采集完样本后戴上口罩,如果口罩已污染,将废弃口罩投入指定医用垃圾桶,并马上将备用口罩戴好。
8.采集完样本后请立即洗手或用免洗酒精擦拭双手。
9.标本采集后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前,暂不要外出,避免与公众接触。
六、集体检测可预约:
张淑华13846945976
国佳15046944928
饶河县人民医院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提供安全、放心的就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