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河县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0-08-21 19:32:08.0

饶政办发〔2020〕34号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河县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河县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河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2.4县级政府职责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险源分析
3.2危害程度
4事件分级
4.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4.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5预防与预警
5.1风险监测与报告
5.2预警级别及发布
5.3预警预防行动
6应急响应
6.1Ⅰ级响应
6.2Ⅱ级响应
6.3Ⅲ级响应
6.4Ⅳ级响应
7应急处置
7.1信息报告
7.2处置措施
7.3指挥与协调联动
7.4信息发布
7.5响应终止
8后期处理
8.1处置评估
8.2事件调查
8.3善后处置
8.4恢复重建
9保障措施
9.1队伍保障
9.2装备物资保障
9.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9.4技术保障
9.5应急电源保障
9.6资金保障
10预案管理
10.1预案培训
10.2预案演练
10.3预案更新
10.4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正确、高效、快速地处置饶河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饶河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饶河县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 饶河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
总 指 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国网黑龙江饶河县电业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合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国网黑龙江饶河县电业局有限公司
2.1.2 饶河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县政府应急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报告重要情况和提出建议;
(2)统一领导、协调饶河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3)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进入与解除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
(4)协调各相关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5)建立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机制,负责对饶河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修订的审核;
(6)应急救援工作出现特殊情况,不能独立处置时,提请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1.3 饶河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由国网黑龙江饶河县电业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
饶河县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落实县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县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5)负责信息发布。
2.1.4 相关部门及职责
公安、财政、交通、宣传等部门及单位按照县政府大面积停电应急协调机构、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应急处置中的主要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监控和引导,及时排除不良和有害信息;配合县指挥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2)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以及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运。
(3)县经合局:负责做好停电后工业企业(不含能源类工业企业)应急生产协调组织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恢复等的有关资金保障。
(6)县应急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7)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产、生活资料等的运输。
2.1.5 地方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乡、镇政府按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2.2 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 现场指挥部
发生重大、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县指挥部成立由副总指挥任总指挥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指挥场所设在国网黑龙江饶河电业局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电网抢修、恢复供电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各级政府组织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确保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合理、快速有效,促进应急能力的全面提升。
2.4 县级政府职责
各乡镇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事发地要先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指导。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险源分析
饶河县地处黑龙江省边陲,森林资源丰富,并与俄罗斯毗邻,是一座边境城市,可导致公司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风险主要包括:
(1)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经营区域内地震、台风、雨雪冰冻、洪涝等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2)电网安全控制难度大,220千伏环网运行可靠性低,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或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能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4)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控运行人员处置不当等也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5)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企业发电出力大规模减少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6)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2 危害程度
电力事故在严重破坏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的同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1)导致政府部门、军队、公安、消防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
(2)导致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大型写字楼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群众恐慌,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3)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
(4)导致化工、冶金、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用户的电力供应中断,引发生产运营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
(5)大面积停电事件在当前新媒体时代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在公众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若有错误舆论,可能造成公众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4 事件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
4.1 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Ⅰ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划分等级规定,双鸭山电网不存在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事件的可能性。
4.2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Ⅱ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双鸭山市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双鸭山电网减供负荷16%以上40%以下者;
(2)造成双鸭山市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全市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70%以下者;
(3)双鸭山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4.3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Ⅲ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双鸭山市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双鸭山电网减供负荷12%以上16%以下者;
(2)造成双鸭山市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全市供电总用户数30%以上50%以下者;
(3)双鸭山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4.4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双鸭山市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双鸭山电网减供负荷6%以上12%以下者;
(2)造成双鸭山市区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2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全市供电总用户数15%以上30%以下者;
(3)造成其他设区的县级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全县供电总用户数30%以上50%以下者;
(4)造成饶河县县级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或者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全县供电总用户数50%以上者; 
(5)饶河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确定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者。
5 预防与预警
5.1 风险监测与报告
5.1.1 风险监测
国网黑龙江饶河县电业局有限公司负责电网运行风险、自然灾害引发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设备运行风险、自然灾害引发设备事故的 风险监测;负责电厂来水、电煤供应等电力供需问题引发电网安全运行的风险监测工作。
(1)自然灾害风险监测:自然灾害可能影响电网、设备运行,并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电力公司应与气象、水利、林业、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民政、经合等有关部门建立相关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加强对气象、洪涝、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监测预警。
(2)设备运行风险:外部运行环境变化、设备异常运行、设备故障均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电力公司应通过日常的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隐患排查和在线监测等手段监测风险,通过常态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设备隐患。
(3)电网运行风险:特殊的运行方式、运行人员误操作等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电力公司应加强运行方式的安排,常态化开展电网运行风险评估,加强电网检修等特殊运行方式的风险监测。通过常态化电网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治理电网隐患,通过电网安全稳定实时预警与协调防御系统监测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情况。
(4)外力破坏风险:外部环境复杂,外力破坏风险不断增加。省电力公司应加强外部隐患管理,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加强电网设备的外力破坏风险监测。
(5)网络安全风险:国际环境复杂,网络安全风险不断加 大。省电力公司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通过强化管理和技术手段 强化网络安全风险监测和防控。
(6)供需平衡破坏风险:电网供需平衡被破坏可能直接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电力公司应加强调度计划管理,加强电网负荷平衡的调度计划管理,加强对发电厂电煤燃料等供应以及水电厂水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电能生产供应情况。
5.1.2 报告程序
县指挥部办公室发现、获得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预警信息后,及时报告县政府。
5.2 预警分级及发布
5.2.1 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将饶河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5.2.2 预警分级标准
根据大面积停电风险监测综合分析,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
5.2.3 预警信息发布
省、市、县级电力公司负责监测并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一级预警信息和二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后发布;
三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
四级预警信息由县政府发布。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由饶河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5.3 预预防警行动
    各有关单位、各县政府接到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预警信息后,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地、本部门(到位)风险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立即进行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将损失降至最低。
5.4 预警调整
国网黑龙江饶河县电业局有限公司应急办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预警行动效果,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发布。
5.5 预警结束
5.5.1 预警结束条件
当省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发布预警结束通知或经过预警行动后,事态发展已经得到控制且不满足预警条件时,可以结束预警。
5.5.2 预警结束程序
国网黑龙江饶河县电业局有限公司应急办或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由县指挥部根据结束条件决定预警结束。
5.5.3 预警结束方式
根据县指挥部预警结束命令,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结束通知。
6 应急响应
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共四个级别。
6.1 Ⅰ级响应
启动条件:省内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响应措施:
(1)省内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省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负责向有关单位和公众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6.2 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响应措施:
(1)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政府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向有关单位和公众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3)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6.3 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响应措施:事发地市(地)政府(行署)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省指挥部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
6.4 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响应措施:事发地县(区)政府启动相应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上级政府派出工作组给予指导。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县(区)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7 应急处置
7.1 信息报告
7.1.1 信息报告程序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县级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向省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息。
7.1.2 信息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来源、时间、地点、基本经过、影响范围、已造成后果、初步原因和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报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7.2 处置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缩小和减轻事件影响。全面收集事件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相关信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7.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电力供应。
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7.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7.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采取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热力供应;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7.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城市交通设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7.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7.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态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7.3 指挥与协调联动
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以电力企业为主、有关单位参与的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7.4 信息发布
国网黑龙江饶河县电业局有限公司应及时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联系并汇报相关情况,与主流新闻媒体联系沟通,做好新闻发布相关准备工作,由县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
7.5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地方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及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8 后期处置
8.1 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地方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8.2 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事发地电力监管机构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相关电力企业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相关材料,及时保存故障录波图、电力调度数据、发电机组运行数据和输变电设备运行数据等相关资料,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材料、资料移交调查组。事件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件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件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8.3 善后处理
事发地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8.4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省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9 保障措施
9.1 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军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森防救援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9.2 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9.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各级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絡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9.4 技术保障
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9.5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电网“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备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9.6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10 预案管理
10.1 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开展包括负责人、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并通过与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的业务知识水平。
10.2 预案演练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进行评估。
本预案应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
10.3 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区)政府应及时更新本地区应急预案,确保与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10.4 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饶河县电力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