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 河 县 防 洪 预 案
1 基本概况
1.1 自然概况
饶河县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东北部,地处东经133°07′20″-134°20′16",北纬46°30′44"-47°34′26"。北与同江市、抚远县相接;西与宝清县、富锦市为邻,南与虎林县接壤;东以乌苏里江主航道为界与俄罗斯隔江相望,县境东西横距75.35公里,南北纵距113.6公里。全县(不包括农场、森工)行政区面积3221.3平方公里。县属人口70700人,其中农业人口38977人,耕地面积136.5万亩。境内完达山余脉南北而卧,挠力河横贯东西,饶河县共有1江28河,乌苏里江(界江)与挠力河流域面积较大。水土资源比较丰富。
1.2 气象水文
饶河县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在省内属第三积温带。其气候特点:一年四季分明,夏季闷热,雨水集中;冬季严寒,降雪少;春季易涝、轻旱、多大风;秋季降温急骤,常有霜冻发生。年平均气温1.8℃,各地一般在1-2℃之间,极端最低气温38.6℃,最大冻深1.97m,年日照时数在2378t左右,无霜期未90-140 d。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74.00mm,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61.0 mm。
1.3 水文地质条件
本区位于完达山东北部,是三江平原的一部分。山丘区占全县面积的63.7%,这种山川地势、地质构造决定了本区第四系砂砾石孔隙水仅在平原区沿河谷呈条带状分布,基岩裂隙水赋含在低山丘陵区分布广泛,而第三系碎屑岩裂隙孔隙水深埋的地质特点,大厚度的第三系弱胶结的砂岩、砂砾 岩及泥岩、页岩等碎屑岩赋含碎屑岩裂裂孔隙水含有层埋深在山前地带20-30m,含水层富水性不均一。
1.4 社会经济概况
饶河县2015年有5乡4镇79个行政村,全县总人口70700人,其中城镇人口31723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4.9%;农村人口3897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5.1%,人口密度为18人/km2,同上年相比人口自然增长率为下降1.03‰.
全县地区生产总产值18.6亿元,按可比价比上年增长3.5%,农牧业总收入实现28.5亿元,同比增长4%,畜牧业总产值实现8.1亿元,同比下降14.5%,农村人均收入达到5977元,城镇可支收入21558元同比增长7.2%。
2 堤防防洪工程现状
2.1 乌苏里江堤防
乌苏里江防洪工程仅完成城防堤7.7km,防洪标准为40年一遇,设强排站两处。
2.2 挠力河堤防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治理工程的施实,饶河县挠力河堤防列入国家重点项目,于94年开始兴建,到2002年已全部建设完,建成挠力河主堤45.3km,完成支流回水堤105.4 km。
表1-2-1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一 |
挠力河主堤 |
|
45.3 |
|
1 |
菜嘴子—西丰嘴子 |
km |
37.9 |
|
2 |
芦西段 |
km |
7.4 |
|
二 |
回水堤 |
|
105.4 |
|
1 |
砂底河回水堤 |
km |
11.6 |
|
2 |
联合沟回水堤 |
km |
6.7 |
|
3 |
山里河回水堤 |
km |
11.2 |
|
4 |
光明河回水堤 |
km |
9.8 |
|
5 |
茂盛河回水堤 |
km |
11.2 |
|
6 |
一道沟堤防 |
km |
4.5 |
|
7 |
小佳河堤防 |
km |
19.5 |
|
8 |
大佳河堤防 |
km |
18.75 |
|
9 |
新半截河堤防 |
km |
12.15 |
|
|
合计 |
|
151.2 |
完成穿堤配套强排站18座(其中永久强排站15座,临时站3座)。详见表1-2-2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标准 |
备注 |
1 |
一道沟站 |
1 |
座 |
20 |
|
2 |
二道沟站 |
1 |
座 |
20 |
|
3 |
雪原站 |
1 |
座 |
20 |
|
4 |
小佳河站 |
1 |
座 |
20 |
|
5 |
永丰东站 |
1 |
座 |
20 |
|
6 |
永丰西站 |
1 |
座 |
20 |
|
7 |
珍宝岛泵站 |
1 |
座 |
20 |
|
8 |
大佳河站 |
1 |
座 |
20 |
|
9 |
桦林站 |
1 |
座 |
20 |
|
10 |
二林子站 |
1 |
座 |
20 |
|
11 |
奋斗站 |
1 |
座 |
20 |
|
12 |
新河站 |
1 |
座 |
20 |
|
13 |
西丰站 |
1 |
座 |
20 |
|
14 |
东胜站 |
座 |
|
||
15 |
城南强排站 |
1 |
座 |
20 |
|
16 |
城北强排站 |
1 |
座 |
20 |
|
17 |
桦林提水泵站 |
1 |
座 |
20 |
|
18 |
永发提水泵站 |
1 |
座 |
20 |
|
2.3具体措施
饶河县防洪以防御乌苏里江、挠力河洪水为主,中小河流兼顾,为防止超大洪水做好防洪准备。
(1)城镇防洪:饶河县城内防洪以1971年最大洪水为标准,同时对1971年洪水淹没线以下,以沿江路以北、迎春路以东易受害居民区、工厂由城建、镇内各社区组织转移、安置工作。安置地点:居民以镇内中小学校舍(暑期)、活动中心为安置地,确保每一户居民都能得到妥善安置。
(2)各乡镇防洪:乌苏里江、挠力河沿岸各乡镇,应做好本区域内的防洪准备工作,完备各项防汛措施,安排人员汛期适时监控水情、雨情,对本区域内的中小河流,严密监控,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各种防洪工程和新建工程抓紧检查修复,做好对易发生山洪的危险村屯的抢险工作落到实处。
(3)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快堤防、水库、涝区的维修养护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抓紧抢修强排设施,达到正常运行状态,汛期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宿。
(4)各乡镇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项度汛方案,沿江河易受淹的村屯和公共场所,由所在地政府和主管单位负责落实转移地点,各级政府和单位要组织运力及时迁出,做好汛前人员组织和物资准备工作,防汛是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单位和个人都要积极参加抗洪工作,凡是有防汛物资准备任务的单位要切实如数备齐待用,各乡镇要以民兵和职工为主体,成立防洪抢险队伍,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头,团结协作,加强联防。
(5)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供销、石油单位认真落实好麻袋、元钉、铁线、汽油、柴油;机泵管带等物资供应水务局负责;各电台站在汛期要24小时专人值班,气象、水文部门要及时准确报告灾害性气象、雨情、水情。粮食部门应做好粮食、食品储备,同时作好防汛物资草袋、麻袋的准备。电力、交通、电信部门在防汛期间负责保证抢险、排涝、通讯、水陆交通工具等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准备船舶车辆。卫生防疫部门对受灾区域和灾民进行防疫检疫,备齐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组织6支救护队30人。其中4支机动救护队,另2支分住南、北防洪现场,由卫生局具体负责。县医院、中医院准备好病房随时救助灾民伤、病员及时监控受灾区域疫情、救护治疗工作。
3 工作组设置和职责分工
3.1 物资、资金组
负责防汛抢险所需资金和物资的筹集、调运。由县财政局负责,县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石油公司、供销联社参加。防汛办派联络员。
负责人:李乐民 县财政局局长 联系电话:13504644568
成 员:张 瑜 县发改局局长 联系电话:13904686866
孙艳峰 县林业局局长 联系电话:13945770955
吴 江 县供销联社主任联系电话:13069904685
3.2 后勤保障组
负责运送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和防疫人员。为防汛专用车辆行驶提供一切必要的方便条件。由县交通局负责。县交警大队、卫生局、气象局、广电服务中心、移动公司、通信公司、电信公司参加。防汛办派联络员。
负责人:姜兆忠 县交通局局长 联系电话:15326562888
成 员:葛 欣 县交警队队长 联系电话:13946640001
刘宝钟 县卫计局主任 联系电话:18846984777
王恩胜 县气象局局长 联系电话:13946670886
王 艳 县广电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15663960555
刘爱国 县移动公司 联系电话:13803697000
董亚欣 县电信公司 联系电话:18945181379
陈亚光 县通信公司 联系电话:18604694801
3.3 救灾安置组
负责受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济。由民政局负责。住建局、教体局、人社局、商务局、工信局参加。防汛办派联络员。
负责人:杨 峰 县民政局局长 联系电话:15590831111
成 员:邓福成 县住建局局长 联系电话:13829646888
张海军 县教体局局长 联系电话:13895860678
李 冬 县人社局局长 联系电话:13555030150
高启贤 县商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13895862736
舒红伟 县工信局负责人联系电话:13846950561
3.4 应急抢险调度组
负责防汛抢险期间预备役、民兵、部队调配。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边防大队、边防驻军、武警中队、安监局、农业局、电业局、水务局参加。防汛办派联络员。
负责人:李爱平 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联系电话:13384664315
成 员:牟宗文 边防大队队长 联系电话:
赵新峰 消防大队队长 联系电话:13895871119
张 健 武警中队中队长联系电话:13555444257
艇队队长 联系电话:
张振国 县安监局局长 联系电话:13846946528
王 民 县农业局局长 联系电话:18904699908
张金君 县电业局局长 联系电话:15184690666
王立军 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15145889777
3.5技术专家组
负责提供防汛抢险方案,解决抢险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难题。由县水务局负责,相关科室参加。
负责人:朱永春 县水务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946610975
成 员:闫永刚县水务局设计队队长联系电话:15220627999
韩 峰 县水务局技术室主任 联系电话:13946650428
江水晶 水务局设计队技术员 联系电话:13258558135
3.6综合组
负责防汛抢险情况综合。对上级领导汇报。下达县防汛指挥部防汛抢险命令。提供雨情、汛情预测、灾情统计。由水务局负责。农委、气象局参加。
负责人:王克刚 县防汛办主任 联系电话:13895862682
成 员:乔 巍 防汛办技术员 联系电话:13946610916
李 强 防汛办技术员 联系电话:13946600907
姚泽龙 防汛办技术员 联系电话:13329331900
4 制度保障
4.1 防汛会商制度
(1)汛情会商制度。由县防汛办组织水文、气象等部门,对汛情进行不定期会商,为防汛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2)抢险技术方案会商制度。由水务局负责。组织水务等相关部门分析会商抢险方案,为防汛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抗洪抢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会商,民主决策,统一调度。
4.2 防汛检查制度
汛前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对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检查,主要围绕组织、机构、度汛方案、防洪工程、物资、经费、河道清障、通信、预警、防汛信息系统和水情、气象预报等方面进行。
检查形式有两种:一是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若干个小组进行检查,二是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副指挥带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组成若干个小组进行检查。
4.3 洪涝灾害核查统计制度
为真实、准确、及时全面反映洪涝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具体由县防汛办负责。报表主要内容有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业、工交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造成的损失。
4.4 值班值宿制度
进入汛期(4月1日——9月20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平时有防汛办领导带班。出现汛情,由水务局领导带班。汛情较大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情、雨情、工情、灾情等汛情。当出现较大雨情、水情时要了解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运用和防守情况,发生险情及时处理。主动了解受灾区域人员伤亡、情况及抢救的措施。
4.5 抢险队伍
1)、由水务局成立工程抢险队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对防洪工程设施及简单险情隐患进行处理。
2)、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200人机动抢险队伍,当发生较大洪水或超标准洪水。需执行“急、难、险、重” 抢险任务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县防汛办组织调度。
5 法律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规定,依法开展全县防汛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要依法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6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防汛办负责。
联系电话:0469 --5623618 0469 ---5627235
传 真: 0469 ---5623618
Email(电子邮箱): rhfxbgs@163.com wk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