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人民群众使用药械化安全,从9月11日开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节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检查,全面排查药械化安全隐患。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经营、使用的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储存陈列条件是否符合标签标识规定、处方药和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同时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集中整治工作,查看是否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以医院、诊所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单位,检查购进票据、储存条件以及销售、使用情况,督促做到票、账、货相符,定期自查,不得有过期、失效、淘汰等不合格产品,全面落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以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场所,查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是否经备案或注册、标签是否符合规定。严禁“一号多用”、自制化妆品、经营过期化妆品、夸大和虚假宣传等行为。鼓励设置儿童化妆品专区、宣传普及化妆品查询功能。
为使相对人充分理解和支持行政执法工作,执法人员现场积极向经营使用单位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5家,发放宣传单15份、执法普法前置告知书15份。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抓好节日期间药械化领域风险防控,为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安乐祥和的中秋国庆节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