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和在饶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饶河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3日
附件:《饶河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