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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公示

来源:水务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2-09 责任录入:饶河县水务局


饶河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双鸭山市区域内农垦系统地下水超采严重,2019年农垦系统地下水用量达到9.14亿立方米,占全市地下水用量的79%,全市地下水用量超出省政府下达的8.15亿立方米控制指标3.48亿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全市地下水利用量控制在8.15亿立方米以内。

三、整改措施:

1、完成饶河县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批复工作。

2、落实地下水管控各项措施,推进大中型灌区田间配套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饶河县已完成地下水压采方案编制和批复,正在按照方案推进实施。

2、积极通过采取以工程措施引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推广水田节水控制灌溉技术和水田退耕、休耕等办法,切实压减井灌水田面积降低地下水利用量;八五九灌区、饶河灌区已制定完成2021年、2022年封井方案,2021年已封停水井128眼,2022年已封停水井122眼。                      

五、公示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2663040

八、受理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

向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饶河县委员会               饶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