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洪强 因保管不善,将黑(2019)饶河县不动产权第0000538号的不动产证遗失,丘地号9-2-29-05000105,坐落饶河镇宏运小区1号厢楼0单元1层05号车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洪强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