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绿色有机食品的需求量日益增加。根据国家绿色食品标准规定,绿色有机食品首要条件就是以优质为前提。饶河县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拥有未受任何工业污染的土壤、水源和空气,为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具备了建设绿色有机水稻生产基地的优势条件。在乌苏里江沿岸的西林子乡和四排赫哲族乡,共有1万亩整体江水灌溉水田,按照绿色有机水稻的生产标准,经过3年的转换期后,可产出高品质绿色有机水稻。该项目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建设10000亩绿色有机水稻种植基地,采取与农民合作社进行合作种植的方式,由基地指定水稻品种和种植标准,并按照亩产量1100市斤、高于市场收购价0.2元/市斤的价格进行全数回收,提升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在打造饶河绿色有机稻米品牌的同时,可为投资者创造丰厚的效益,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拟建设有机水稻种植基地10000亩,预计年产优质水稻4500吨,生产绿色有机大米3000吨。加工厂区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仓储库房等基础设施。
拟建地点:饶河县西林子乡、四排乡。
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项目估算投资3000万元,经3年转换期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可实现4800万元,利润2800万元,税金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