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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饶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来源:饶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23 16:25


关于饶河县2026年度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省财政厅通过“黑财指(农)﹝2026﹞42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和“黑财指(农)﹝2026﹞41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县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4991万元。资金下达后,根据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群众申请、行政村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和行业部门论证、项目库选项的程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该资金用于实施以下项目:

一、收到资金情况:2025年12月8日,收到黑财指(农)﹝2026﹞42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629万元;2025年12月8日,收到黑财指(农)﹝2026﹞41号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62万元。

二、实施项目安排如下(具体实施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1.四排赫哲族乡四排赫哲族村蜜蜂养殖加工及设备采购项目,总投资900万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900万元。

2.饶河镇、五林洞镇村内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700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700万元。

3.小佳河镇村内道路加宽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1003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247万元。

4.西林子乡、大通河乡村内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345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1345万元。

5.项目管理费,总投资96万元,使用中央衔接资金26万元,使用省级衔接资金70万元。

附件:2026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公示期2026年1月23日-2026年2月2日

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9975

联系人:王禹宸

受理单位:饶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饶河县正阳北路1号

电子邮箱:rhxnywyh@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饶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1月23

饶河县2026年第一批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