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本单位受理内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在社区矫正、刑满释放 “两类人员”(社区矫正对象指: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中存在的黑恶势力和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2、在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案件受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和基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3、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含辅助人员)及家属参与黑恶势力或充当“保护伞”的违法犯罪行为;
4、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69-5671148 (法定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来信请寄:饶河县司法局扫黑办
地址:饶河县饶河镇正阳北路1号。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