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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饶河县圣南木制品有限公司尽快办理土地审批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7 16:07


饶河县圣南木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应宗地土地面积6835平方米,批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批准使用年限为1994年9月15日至2009年9月15日,该使用权已于2009年9月15日到期。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严肃土地管理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所有者权益股补齐相关材料,完善该宗地土地审批、缴纳有偿使用等全部法定手续,做到用地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权属清晰。

若逾期仍未到我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你公司违约责任,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你公司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办公地址:饶河县中央南路3号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469-6151108

饶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