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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巡游出租车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来源: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09-09 09:22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巡游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出行权益,提升出租车行业服务质效,保障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含各乡镇、各农场)范围内组织开展巡游出租车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为期1个月,专项整治结束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长期整治,持续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二、整治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覆盖县城城区、各乡镇、各农场;重点对客运站、医院、商圈、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各乡镇、农场客流集散地开展执法管控。

三、重点整治事项

(一)运价计价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收费、乱加价、违规收取夜间服务费、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等违价行为。

(二)营运服务类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拒载、挑客、强行拼客、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

(三)服务规范落实不到位问题。严厉查处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不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等不文明经营行为,督促从业人员恪守职业操守。

(四)车容车貌不达标问题。整治车辆内外环境卫生脏乱、营运标识破损、标识张贴不规范等问题。

(五)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靠揽客、无资质从事出租车营运等违法行为,规范重点区域营运停车秩序。

四、严格执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

各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及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饶发改价字〔20229号)规定运价,严禁擅自调价、违规收费。

(一)日间时段(5:00—22:00)3公里以内起步价6元;超出3公里部分,每公里1.80元,不分车型。

(二)夜间时段(22:00—次日5:00)3公里以内起步价7元;超出3公里部分,每公里1.80元。非规定夜间时段,不得违规加收夜间服务费。

五、工作举措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巡游出租车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组织开展行业法规、运价政策、服务规范专题宣传教育,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与服务素养。

(二)严格执法处置。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营运车辆,能够现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严格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违规车辆实施重点监管。

(三)强化联合执法。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协同执法,采取定点核查、路面巡查、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紧盯重点点位,加密检查频次,压实管控责任。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落实重点监管、区域联动、部门协同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严防各类问题反弹回潮,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巡游出租车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反映。

(一)监督举报电话。可拨打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督举报电话:0469-5622211

(二)现场举报。可前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地点(荣泰来宾馆对面)进行现场反映。

七、相关提示

发现巡游出租车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请积极收集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配合好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特此通告。

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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