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大通河乡兴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证(副本),该证件编号为:NO:230524-124817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N2230524MF2101993Q。有效期限2019年11月14日至2029年11月13日,现声明该证件自遗失之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该证件办理任何业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遗失证件开展的经营、签约、开户、备案等活动,均与本合作社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冒用方自行承担。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饶河县大通河乡兴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