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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室大棚对外承包经营的公告

来源: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5-12-04 10:12 责任录入:



为充分发挥饶河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效益,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现拟将示范基地内两栋温室面向社会公开发包,诚邀有意向、有实力、有技术的个人、合作社或企业参与承包经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温室概况

1.温室位置:饶河镇饶河村,饶河县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内(饶河口岸西侧观光塔)

2.设施规模:共2栋(总面积2400平方米),配备电动卷膜机和卷帘机,双层保温结构,具有电动除雪功能室内设置水墙保温系统,室内设置喷淋设备自动水肥系统、电动热风机及补光灯。

二、承包方式与期限

1.承包方式:按程序选定。

2.承包期限:双方协商确定,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享有优先续包权。

三、承包方资格要求

1.承包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企业等。

2.承包方需具备一定的农业生产管理经验、技术能力或市场渠道,熟悉大棚作物种植(或养殖)技术,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3.承包方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农业安全生产及环保要求,合法合规经营。

四、承包用途与经营要求

1.经营用途:必须用于农业种植(如蔬菜、花卉、瓜果、食用菌、育苗等)或符合规定的生态养殖,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途,严禁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活动。

2.经营要求:承包方需科学种植、精心管理,注重设施维护与保养,确保安全生产。鼓励发展绿色、有机、高附加值的现代农业,应用新技术、新模式。

3.设施维护:承包期内,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重大损坏由双方协商处理外,日常维护、小型修缮及易耗品更换由承包方负责。

五、承包费用与支付

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确定。

六、报名与遴选

1.报名时间:2025125日至20251230日(工作日,8:30-17:00)。

2.报名地点: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3.联系人:方宏波,联系电话:13945770701

4.报名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合作社/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正式承包合同中详细约定。

2.农业示范园区另有110亩设施农业基地将于2026年开发建设,欢迎各界有识之士前来咨询、实地考察、共商发展

特此公告。

                   饶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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