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定于2025年11月23日(周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参加2025年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有效,名单见2025年饶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总成绩公示),确定为体能测评对象。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23日早8:30。
集合地点:饶河县校外活动中心。(1000/800米跑场测试场地为饶河县体育场,摸高测试场地为饶河县校外活动中心 秀水一期对面)。
三、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及注意事项
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如下:体能测评项目及通过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体能测评中,每名报考者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报考者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
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报考者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为确保自身安全,个人身体存在无法坚持体能测评情况(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报考者,不宜参加。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报考者及直系亲属须在体能测评前签署《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1)并捺印,于测评当日提交。
四、体能测评须携带的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2. 笔试准考证;
3. 《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打印后签字确认(附件1);
4.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填写并打印(附件2)
五、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一)体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需在进入考点时将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手环等通讯和计时设备交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不得带入测评场地,违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二)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监督和检查,不得擅自离开,大声喧哗。对无理取闹、扰乱考务工作秩序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体能测评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体能测评及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三)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终止体能测评,按照体能测评不合格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无法进行体能测评等情形,将另外安排时间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应穿着适合参加体能测评的服装,并做好个人保暖。
咨询电话:1577654086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1.
饶河县公安局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
饶河县公安局
饶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