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饶河县2025年推动脱贫户(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扶持方案》饶农办发〔2025〕2号文件规定,决定给予脱贫户庭院经济补助资金225320元。公示5天。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2日-2025年10月26日。
监督电话:0469-5624618
饶河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2025年脱贫户庭院经济补助资金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