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黑水函〔2017〕464号)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12日,饶河县水务局接受(饶河县一)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10月1日。
联系电话:0469-5679618
通讯地址:饶河县正阳北路1号
邮 编:155700
报备申请单位 饶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申请文号 饶水建呈〔2025〕34号
公示网站及网址
公示起止时间
参加验收组的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专家 李雪萍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接受报备时间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