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饶河东北黑蜂蜂蜜品牌保护,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饶河东北黑蜂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公告。
一、举报范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现有使用外进蜂蜜假冒饶河东北黑蜂蜂蜜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等行为的,均可进行举报。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拨打0469-2689029,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2.书面举报:以信件形式寄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通江街61号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执法大队,注明“饶河东北黑蜂蜂蜜举报信”,并留下举报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详细举报内容。3.现场举报:可前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公地点,进行当面举报。
三、举报要求
1.举报内容应真实可靠,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购买凭证、交易记录等。
2.举报人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及后续奖励发放。对于匿名举报,在查处属实后,若无法联系到举报人,将无法给予奖励。
3.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奖励标准
1.经调查核实,被举报的外进蜂蜜假冒饶河东北黑蜂蜂蜜行为属实的,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涉案金额及举报人提供线索的价值等因素,将依据饶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饶河东北黑蜂品牌保护和提升工作方案》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2.对于同一案件,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联名举报人协商分配。
五、保密措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等予以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若因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受到侵害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