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供水、供电、供气相关企业:
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民用“三表”作为水电气贸易结算的依据,其计量准确与否直接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强化民用“三表”监督管理,确保其量值准确可靠,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规范民用“三表”计量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增强遵法、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2.各相关单位在安装或更换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强制检定,取得检定合格(印)证后方可安装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要认真查看检定机构的检定、校准资质证书。不得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确保安装使用准确可靠,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各民用“三表”安装、使用和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到期、失准的“三表”按时进行轮换,切实保证在用民用“三表”的准确性;加强对民用“三表”的计量管理,建立完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档案,对在用民用“三表”进行登记造册。4.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民用“三表”的投诉,发现计量失准的表计应及时更换。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存疑的计量器具和用户投诉的计量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双方协商后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水、电、气的正常使用。
各相关单位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饶河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民用“三表”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