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促进重点人群稳定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三、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0人。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饶河县辖区内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户籍迁入时间2025年4月1日(含)以前。年龄男不超过57周岁(1968年5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女不超过47周岁(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二)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
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簿、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所在社区开具的就业困难认定表原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微信小程序查询结果复印件各1份(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住房公积金),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填写《饶河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
报名人员需关注饶河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录用方式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若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拟聘用人数,可直接聘用;若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将综合考虑家庭因素和年龄因素进行排序。拟聘用顺序依次确定为: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就业困难人员中的低保家庭成员、脱贫人口;其他“4050”就业困难人员。同类情况,年龄大者优先。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岗前培训。由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四)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1750元/月(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八、其他事项
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在饶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he.gov.cn/)发布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社区指导股0469--5629336
饶河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7日